|
|
::: |
|
 |
實驗室品質包括每一位成員技術與品質管理的角色與責任明確,並建立實驗室符合 ISO / IEC 17025之品質系統,制訂品保品管標準操作手冊並據以實施,以確保實驗室品質與技術能力,提昇測試之公正性與公信力。包括確保符合ISO/IEC 17025標準之責任。
「品質政策」為實驗室有關品質的整體意圖與方向,實驗室考量本課測試活動的角色及目標,由本局局長正式宣達此聲明。 |
| 公正正確、品質第一、服務至上 |
--承諾以優良專業實務及測試結之品質服務客戶
--以滿足客戶需求為提供服務的標準
--建立符合品質系統的品質目標
--執行測試活動相關的人員應依品質文件規定要求作業
--承諾品質系統應持續符合ISO/IEC 17025標準要求等等為目標 |
 |
 |
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環境檢驗科 檢測實驗室
人員編制如下:
課長--實驗室負責人 報告簽署人
以下再分為:
1-1品質負責人
1-2技術負責人
1-3檢測人員
1-4監測業務負責人員
1-5行政業務負責人員 |
 |
實驗室地址:中壢市溪洲街296號 5F
實驗室聯絡電話: 03-4331718
實驗室聯絡傳真:03-4331729
實驗室電子信箱: (以下另開新視窗連結到信箱)fy@tyepb.gov.tw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