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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關於檢驗科  
品質政策與目標

實驗室品質包括每一位成員技術與品質管理的角色與責任明確,並建立實驗室符合 ISO / IEC 17025之品質系統,制訂品保品管標準操作手冊並據以實施,以確保實驗室品質與技術能力,提昇測試之公正性與公信力。包括確保符合ISO/IEC 17025標準之責任。

「品質政策」為實驗室有關品質的整體意圖與方向,實驗室考量本課測試活動的角色及目標,由本局局長正式宣達此聲明。

公正正確、品質第一、服務至上

--承諾以優良專業實務及測試結之品質服務客戶

--以滿足客戶需求為提供服務的標準

--建立符合品質系統的品質目標

--執行測試活動相關的人員應依品質文件規定要求作業

--承諾品質系統應持續符合ISO/IEC 17025標準要求等等為目標

編制與職掌
編制與職掌圖

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環境檢驗科 檢測實驗室

人員編制如下:

課長--實驗室負責人 報告簽署人

以下再分為:

1-1品質負責人

1-2技術負責人

1-3檢測人員

1-4監測業務負責人員

1-5行政業務負責人員

聯絡方式

實驗室地址:中壢市溪洲街296號 5F

實驗室聯絡電話: 03-4331718

實驗室聯絡傳真:03-4331729

實驗室電子信箱: (以下另開新視窗連結到信箱)fy@tyepb.gov.tw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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